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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2022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有关规定,本次办理2023年在我局申报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领款手续,共计29个申请单位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操作规程》第十八条“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
本次领款手续实行线上全流程办理。
办理时间从2025年3月12日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
请领款主体进入领款网址进行操作:
https://cqt.szfb.sz.gov.cn/#/home
登录后,通过搜索“深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点击“立即申报”按钮,进入领款信息页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一)资助领款主体名称已变更与开户户名不一致时:
1.领款主体为企业无需提交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2.领款主体为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律所、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需要上传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3.领款主体为个人需要上传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二)开户户名请填写银行户主名与领款通知中公布的领款主体一致、账户状态正常且能顺利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三)非个人领款主体:联系人应填写领款主体单位的员工信息;个人领款主体:联系人应填写本人信息。
(一)非个人领款主体办理领款,需使用领款主体的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系统,账号安全等级需为五级(L3),“账号基本信息”中“法人证件号码”需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证件号码不符,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实名核验窗口修改账号信息后重新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领款主体点击确认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所填账户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领款主体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三)确认提交账户信息后,请在“我的工作台”中留意办理状态,如有补正提示,请及时补正。如未及时补正视为领款主体放弃领款;
(四)资助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拨付,请留意查看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到账情况;
(五)用于办理领款手续的开户行账号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六)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应由领款主体直接申报,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不设置中介代理受理渠道。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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