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3-14 16:18:35

各有关企业:

根据《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龙华区商务局拟于近期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含展会期间举办的相关活动)的企业,每家资助4000元。对在展会期间签署合同且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额外资助1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参展时注册登记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到场参展记录的企业(以深圳市商务局或展会主办方提供的入场记录为准)或在展会期间参加深圳市举办相关活动的企业(以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确认的活动名单为准)可以申请4000元资助。

(三)对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含参加深圳市举办相关活动)并签约,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可以再申请1万元的资助。

 

  四、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8日18:00。

 

  五、申请材料

(一)《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参展企业补贴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三项)。

(四)申报1万元额外资助的企业,须提供展会期间合同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有效合同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官网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真实、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六、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龙华区商务局制订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发布受理通知。

(二)企业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商务局”,选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项目,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

(四)材料审查:龙华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

(五)征求意见:由龙华区商务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龙华区商务局将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龙华区商务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

(六)对外公示:龙华区商务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龙华区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龙华区商务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规程见附件。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支持电话咨询。

(四)《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参展企业补贴申请书》需认真并准确填写。

(五)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具体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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