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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构建我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现组织开展2025年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及已公布企业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深圳市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个方向,具体评价要求参照《细则》实施。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可采取两种方式即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评价。评价应严格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见附件)开展,组织编写评价报告,并于5月2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向我局提交。
请已列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于3月1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如放弃填报,则须企业提供纸质函件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2. 部分行业评价标准
3.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4.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5.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6. 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7. 深圳市绿色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附件1-7.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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