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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新技术专家库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研究、实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三)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五)技术专家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1)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备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并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六)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本次同步征集企业管理类专家,需满足以上(一)至(四)项规定,同时应具备扎实企业管理知识、丰富管理经验,并从事企业管理相关工作8年以上。
(一)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参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认定项目评审工作,企业管理类专家参与其他相关项目评审工作,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二)配合开展培训、讲座、交流等工作。
(三)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登录专家端,填报相关入库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对拟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四)聘用。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2年,统一颁发专家聘书。
2025年3月12日至4月1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专家端系统操作指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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