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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现代物流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内容
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支持港口发展。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鼓励重点物流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对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AAAA级以上物流企业”认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开展先进物流技术装备购置及大型物流设备升级改造、仓库和物流园区等现代化物流基础性投资建设及其设施提升改造、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内部管理信息化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15%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项目限上一年度竣工,合同数不超过10个,投入时间不超过上两年度,投入额不低于50万元(营业收入以区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二)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在我区注册满2年且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的企业,上一年度新建并投入运营的智能快件箱超过150组,并且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以上,按每组2000元的资助标准,给予经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营业收入以区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三)支持港口发展。对在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优中获得“超500万标箱码头”的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在此基础上,获评企业每新增10万标箱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申请时间
2019-09-30 至2019-10-18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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