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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和《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九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第九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5年3月27日-4月25日(第九批)
二、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1142室
三、申报条件及详细指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5第一批,总第九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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