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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深光府规〔2025〕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符合审核条件的入库企事业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截至3月31日,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有5家,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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