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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 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科普教育基地正常运行。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网上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打印);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5.获评科普教育基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科普教育基地原申报材料(申报表、科普人员团队情况介绍、基地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复印件;
7.获国家、省、市支持的科普项目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8.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
2019-10-15至2019-10-30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19-10-17至2019-11-01
四、资助标准
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扶持。获得多级认定的,按最高扶持金额给予扶持。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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