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宝安区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4-21 10:42:4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创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释放消费潜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经区政府同意,拟发放电子消费券。为提升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三家平台企业承担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平台职责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

(二)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三)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四)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入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接入平台的支付机构应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支付业务等相关合法资质,平台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应用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和使用消费券。

3.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依法依规确定商户,向能有效带动宝安区零售业增长的商户发布通知,并收集报名资料,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3.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企业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财政账户。

(六)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评选方式

(一)由区商务局组建不少于5人的评审工作小组,邀请行业专家不少于3人。

(二)评审小组审查平台申请书等文件,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1.推选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小组成员现场推选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评审会后续流程的组织和主持工作。

2.各服务平台按申报材料提交顺序逐个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

3.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遴选条件逐个进行综合评审,现场工作人员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

4.根据评分结果确认前三名中选平台。如果综合得分并列相同未能确认前三名中选平台,经评审小组讨论后对得分相同的平台重新进行评审,取得分高者为中选平台。评审小组根据中选平台特点确定两家电商平台和一家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意愿企业按照入选条件,将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互联网零售电子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本次消费券发放的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提交至宝安区商务局。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遴选工作并通过宝安区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2025年4月18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至宝安区政府办公楼315办公室,邮件请以“2025年宝安消费券活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

 

附件:2025年宝安区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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