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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现开展2019年产业技术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
3.项目(或示范应用项目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世界领先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放宽至1亿元。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智能化改造及质量提升工程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药品质量提升工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质升级、冶金建材产业先进工艺技术改造、轻工纺织重点产业品质提升。
(二)高端装备及相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新能源与节能汽车。
(三)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
先进金属材料、先进有机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单位,请先行通过电话咨询具体事宜再正式申报。申报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并于2018年12月4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五份)报送市民中心C3109。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装备:0755-88127431
生物医药:0755-88127540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材料领域:0755-88127605
新能源与节能汽车:0755-88101248;8810306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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