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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后备级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6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40万元;
后备级人才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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