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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医疗教育环保安全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新区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类科研项目。
二、资助标准
鼓励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机构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公共健康保障、教育、环境科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科研攻关项目,支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应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对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科研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三、审批方式
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医疗卫生、教育、环保领域企事业单位。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是大鹏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环保机构、安全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开展的人口、计生、公共健康保障、教育、环境资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科研项目。
(六)申请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申报时间
2019-11-19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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