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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创客场地租金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在大鹏新区建设众创空间、创客实验室租用场地给予租金扶持。
二、资助标准
(一)鼓励各类机构建设众创空间,完善众创空间软件、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年租金50%资助,第二年予以年租金30%资助,每年最高20万元。
(二)对创客实验室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每年最高20万元。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众创空间建设上年度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获得众创空间建设扶持的。
(六)创客实验室上年度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获得创客实验室建设扶持的。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申报时间
2019-11-19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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