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初创科技企业扶持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12-02 14:56: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初创科技企业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博士、硕士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人员在大鹏新区创办科技企业扶持。

二、资助标准

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博士、硕士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人员在大鹏新区创办科技企业的,经评审,可给予企业创办两年内每年最高20万元的创业支持。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项目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

(六)申请单位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新区注册成立的科技企业。

(七)企业创办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是本科以上留学回国人员。

(八)企业法人代表应是企业创办人员。

(九)创办企业有多个股东的,创办人员合计持有股权应在30%以上。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联系方式

2019-11-19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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