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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给予孵化场地租金支持。
二、资助标准
在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优良的研发办公、科学实验场地,建立优质高效的园区管理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园区,可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实际租金的50%,最高25万元的孵化场地租金支持。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单位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入驻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生命科学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
(六)给予租金支持的时间,从申请单位在大鹏新区注册后开始计算,连续三十六个月,如果期间由于园区管理方原因予以免租的,则顺序后延至租金支持总月数达三十六个月。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申报时间
2019-11-19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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