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龙岗区科技计划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12-06 16:57:1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核准制

 二、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研发中试项目立项扶持。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如项目获上级分批次拨付扶持的,可在每笔资金到账后1年内提出配套申请。

  三、扶持金额

给予不超过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200万元配套扶持。

 四、申报要点

(一)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二)配套项目为获得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研发中试项目立项扶持,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三)配套项目于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如项目获上级分批次拨付扶持的,可在每笔资金到账后1年内提出配套申请,即2017年1月1日后立项项目方可申请。

(四)配套扶持为事前扶持,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须按照要求提供进展情况报告。根据规定,扶持金额100万元(含)的,须进行资金监管。

五、申报时间

2019-12-03 / 2019-12-25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