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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于日前组织开展了第十四批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评审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专家组实地考察、中心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研究、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目前相关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不分先后顺序):深圳市励深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深圳市育心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宝盈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氧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528室,邮编:518172,联系电话:89558798),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资格。公示期满,未接到反映存在问题的上述单位将正式认定为龙岗区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名单公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
1 | 深圳市励深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 |
2 | 深圳市育心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 |
3 | 深圳市金宝盈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 |
4 | 深圳市氧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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