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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十条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已完工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
1、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下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3、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企业信息化一般项目包括: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第三方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租用。
(二)硬件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
(四)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五)企业信息化项目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六)项目资助范围为当年度及上两年度。
三、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申请市级配套资助的企业不受该条限制)。
(三)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四)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四、申报时间
2019-12-26 /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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