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研发机构扶持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2-19 12:32:18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龙华区研发机构扶持项目的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项目

国家、省、市认定的研发机构(配套)

国家、省、市认定的研发机构(房租)

区级研发机构启动经费

区级研发机构运行经费

区级研发机构研发投入

区级研发机构装修/房租

区级研发机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二、资助标准

(一)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 50%、单项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配套扶持;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 、最长 5 年累计不超过 400 万元的扶持。

(二)对区级研发机构,经评审通过的,给予以下扶持:

1. 给予研发机构启动经费 600 万元扶持,可用于开办费、人员费和科研项目费等用途。对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为高等院 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从通过评审之日第 2 年起连续 4 年另外每年给予研发机构 600 万元的运营经费扶持,可用于科研设备平台建设费用、人员费、科研项目费等用途。

2. 对获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深圳市其他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且经评审通过的,给予深圳市级扶持金额 50%、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配套扶持,最长扶持 5 年。

3. 按照研发机构建设已投入(扣除上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助额)的 50%,给予研发机构最长 5 年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研发投入扶持。

4. 给予研发机构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 的扶持及最长 5 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0-02-18 / 2020-12-31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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