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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将开展农贸市场和超市防疫消杀补贴申报的受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注册地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
(二)企业必须为防疫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含肉类、蔬菜、水果、鸡蛋、大米、食用油、饮用水等)供应的农贸市场、超市,且实际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
(三)农贸市场、超市通过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
企业必须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方可申请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所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流程、材料
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进行申报,不需要当面提交纸质材料。如企业已在该平台注册账号,可直接选择“复产复工专项扶持”中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防疫消杀补贴”栏目进行申报。如企业未注册,请先注册并填报基础信息后选择申报。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一)龙岗区农贸市场和超市防疫消杀补贴申请表(企业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后,平台将自动生成表格,请下载表格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
(二)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的有关合同及票据(请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
(三)经营面积证明相关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
(四)企业营业执照(请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如企业近期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最新的营业执照与变更证明扫描为同一文件并上传)。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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