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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博士生、硕士生到实践基地研究开展课题研究项目补贴。
二、申报条件
1、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宝安区2020年博士生、硕士生到实践基地研究开展课题研究项目补贴申报一览表”及“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已经获得宝安区“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助。
3、申请单位因同一博士生、硕士生条件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科创局”(公共服务事项)模块,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及材料。
2、请将申请书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和复印,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1、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8日18:00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科创局”(公共服务事项)模块根据要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
2、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9日
提交地点:可选择到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或就近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咨询电话:85908590)
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提交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联系电话:27660224、85908590。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7871916。
声明: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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