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光明区人才载体认定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5-15 9:30:18

各企事业单位:

为助力光明区人才载体建设,促进人才集聚,充分发挥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我局拟于开启2019年光明区人才载体认定资助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扶持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0〕20号)。

 三、支持数量、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支持数量: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直接奖励。

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正常开展工作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犯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五)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单位需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且认定时间不超过1年。

 五、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日期:2020-05-18 /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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