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等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5-15 17:16:14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我局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资助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二)“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
  (三)南山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申报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开始至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18时止。
  (二)“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申报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开始至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18时止。
  (三)南山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申报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开始至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18时止。
三、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资助内容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可申请资助。

资助额度及方式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级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物料、开展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1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7.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1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5万元。

(二)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2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2.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5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4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0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

申请条件

(一)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并获得市级资助。

(三)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认定的重点项目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20年申报2019年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

资助内容

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奖励。

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称号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按照市级奖励经费的50%配套奖励。

(二)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各级竞赛奖励标准的50%配套奖励。(世界技能大赛特指世界技能组织牵头主办的技能大赛;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特指列入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公布的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各类技能竞赛)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获奖直至申报期间,其所在单位(学校)注册地以及统计关系必须属南山区;

(二)申请人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三)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获得的奖励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20年申报2019年“鹏城工匠”或2019年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南山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

资助内容

对参加举办地在深圳市南山区,且列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布的当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工种)的获奖选手,给予奖励。

资助额度及方式

每个竞赛项目(工种)一等奖1名(奖金:税后3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税后2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税后1万元/名),优秀奖4名(奖金:税后5000元/名)。

本项奖励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发放奖金。

申请条件

申报人参加了列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布的当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工种)并获奖。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各项目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线上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如果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五、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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