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安区2020年度企业贷款担保手续费补贴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7-09 9:34:20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企业贷款担保手续费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 担保机构需为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经济促进局)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本次符合申报条件的担保机构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企业通过担保方式取得贷款且已支付担保手续费(服务费);
- 本次申报项目的担保手续费(服务费)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二、补贴标准
- 对企业向宝安区合作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担保所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服务费),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融资总额的2%,每年累计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
- 年化担保手续费率不超过2%的,按实际费率计算;超过2%的,按2%计算。
3. 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担保手续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高12个月。
- 本补贴措施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 《宝安区贷款担保手续费补贴申请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人(机构)授权委托书;
- 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贷款合同复印件;
- 担保合同复印件;
- 担保手续费发票复印件;
- 借款借据的复印件;
- 申报年上一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
- 企业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开户行须在宝安区)。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8日-2020年8月4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