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10-15 16:44:31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依据《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科〔2018〕239号)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二、推荐条件。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3.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4.鼓励推荐已获得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称号的企业。

三、推荐流程

(一)由推荐单位组织企业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推荐单位进行线上信息、资料审核。

(三)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运用情况跟踪与能力培育等工作。

申报日期:2020-10-13 / 2020-10-3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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