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深圳市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在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以工业设计理念为引领,运用工业设计工具,发挥工业设计的耦合贯通作用,实现产品在外观造型、友好体验、品牌塑造、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并成功转化应用的项目。
二、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开展检测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交流、知识产权申请和应用推广等的费用。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属于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项目产品是单一产品或基于同一设计理念的系列产品;
2.项目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设计水平行业领先,且已获得设计领域的专利或奖项;
3.项目以工业设计引领技术创新,实现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成果;
4.项目已实现转化应用,满足市场需求,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5.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申报之日之前建设完成。
申报日期:2020-10-22 / 2020-10-3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2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