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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我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组织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2021年)》,现开展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加入
(一)遴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遴选方式
积极动员各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符合条件的单位有意向加入伙伴计划的,填写对应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汇总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二、直接认定
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由企业填写申请表格后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经确认后即可成为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
申报日期:2020-12-15 / 2021-01-15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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