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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宝安区内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宝规〔2020〕11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园区考核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三)申报主体运营的科技桃花源类型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科技产业园。
二、奖励标准
(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技桃花源的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科技桃花源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原则上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四、咨询电话
科创中心业务咨询电话:27960800,85258433
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5908590
申报日期:2021-01-14 / 2021-01-23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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