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2-09 17:51:47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1年度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依法在宝安区纳统;

2.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

(2)上市企业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满一年的。

二、补贴标准

1.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满一年的上市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本补贴措施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注意事项

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宝安区工信局企服中心:潘小姐,27848468。

  • 申报日期:2021-02-08 / 2021-02-26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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