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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1年度宝安区行业会议承办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面向2020年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已在我区举办结束的行业会议)。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峰会、论坛、学术会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
2.举办的峰会、论坛、学术会议需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峰会、论坛、学术会议需在宝安区举办。
二、补贴标准
1.按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补贴,补贴最高100万元。
2.对由区政府作为指导单位举办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100%给予主办单位补贴,补贴最高200万元。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补贴金额受其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注意事项
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宝安区工信局企服中心:赖小姐或张小姐,27848943。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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