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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受理工作已于3月31日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受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纸质原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应按《要素表》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如存在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等问题,将无法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推荐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500字左右。
(二)《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其中“聘请单位意见”栏须加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主要贡献详细说明文档,将所推荐候选外国专家的基本情况及在华期间主要贡献作详细说明,字数1500字左右(纸质原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纸质原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五)外国专家个人简历及翻译件(纸质原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六)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纸质复印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提供扫描件)。
(七)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请提交有关报告及批件(纸质复印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提供扫描件)。
(八)外国专家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只需电子版,无边框,头像居中约占照片尺寸2/3,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50KB以上,尺寸在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九)专家国内外所获荣誉和奖项有关证书(纸质复印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提供扫描件)。
(十)专家出席国内外重要活动的照片或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如有,请提供纸质复印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提供清晰截图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文档(刻盘)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全部纸质材料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光盘请以“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三、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周一)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交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57号窗口,电话:88121632),逾期申报或未报送电子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今年被推荐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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