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科技金融第一批投融资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4-14 10:14:20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有关要求,为精准扶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发布光明区2021年科技金融第一批投融资奖励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深光科创〔202066号)

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12号)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投融资机构投资可按实际投资额的最高30%给予补贴:

(一)特定园区投融资奖励:企业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可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可申请一次光明区投融资奖励,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二)未入驻特定园区投融资奖励:未入驻特定园区的企业可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企业可连续三年申请,每年申请一次,每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三、申报条件

企业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通过2021年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链接: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8/8559/post_8559049.html#11036)

企业获得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投融资机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2021年光明区科技金融政策相关投融资机构备案名单链接: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kjcxj/xxgk_172137/qt_172150/tzgg_172152/content/post_8667911.html)

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行为发生,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四、时限要求

科技创新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业务受理

(一)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12日至512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5楼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88211505、23198632;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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