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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百十五企业资助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且2020年营业收入或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资助标准:对符合区产业导向,年营业收入或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详见附件操作规程)
二、申报时限
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
三、申请材料
具体项目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注: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
(二)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55149988N4442104194006)。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事项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23336070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303A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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