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受理2021年《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4-15 10:12:01

各金融机构、企业:

根据《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深金规〔2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金规〔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我局拟于4月14日-5月14日集中开展2021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以及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项目: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发债融资补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项目。

(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按照《若干措施》、《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4日(周三)-2021年5月14日(周五)。

三、申报途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按照《申报操作指引》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请于5月3日(周一)-5月14日(周五)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其中,申请过桥资金贴息的企业需提前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注册(https://www.o-banks.cn或“深圳金服平台”APP)。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监管工作要求,本次企业发债融资补贴和协助发债融资补贴,暂不受理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行的创新型债券相关项目。

(二)无还本续贷、过桥资金贴息、发债融资补贴:联系电话,黄小姐,88125069;杜小姐,88125520;

(三)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奖励:联系电话,石小姐,88127612。

特此通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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