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光明区2020年度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产业创新创业大赛落户奖励申请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4-16 9:39:01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优化光明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发布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度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产业创新创业大赛落户奖励申请指南。

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直接奖励方式。对在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已在光明注册且运营半年以上的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产业企业给予资助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同一企业同类项目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的,按要求取得。

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国际、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行业决赛前三等次,于2020年1月1日之后落户光明区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产业企业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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