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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2015]19号),现对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苏自申同志申请补充购房或租房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补充购房或租房补贴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05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518021,联系电话:0755-25434833、2543834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且异议成立的,取消拟申请补贴人员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
名单公示:
姓名 | 单位 | 市高层次
人才类别 |
区“菁英人才”类别 | 是否享受过市政府承担的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
苏自申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后备级人才 | B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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