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5-13 9:36:58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已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申请验收。

一、受对象

市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资助、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应当申请验收的项目。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14号。

三、验收方式

科技创新委组织关领域专家,材料审查、集中答辩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验收。其中,资助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采取材料审查方式进行验收资助金额100万(含)以上的的项目一般采取集中答辩方式进行验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用示范发场地有要求的项目以及资助金额要求高的项目般采取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验收)。

具体答辩日期地点以市科技创新委事前通知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

1.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研究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2.承担单位合同规定的项目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6个月内将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交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二)申请复议验收

1.承担单位已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2.承担单位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将纸质复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申请整改验收

1.承担单位已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整改通知》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2.承担单位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整改通知》规定时限内,将纸质整改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五、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受理日期:全年受理

受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810242688102416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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