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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展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20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企业奖励类、企业补贴类、园区补贴类申请时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奖励类、企业补贴类、园区补贴类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7月12日。
(二)个人奖励类、园区奖励类申请时间。和谐劳动关系个人奖励类、园区奖励类在企业奖励(补贴)建议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申报。
(三)评价指标调查申请时间。申报企业奖励类的企业申请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调查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6月4日。
二、受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人力资源局401E。
三、申请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下载《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申报指南(2020年度)及有关附件,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左侧胶装,一式三份)将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至受理地点。
四、其他要求
请申请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测评的企业将深圳市坪山区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调查申请表(盖章扫描及word文档形式)和企业花名册(excel表格形式)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songting@szpsq.gov.cn,并于收到回执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测评系统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问卷填写工作。
特此通知。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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