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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龙华区2020年11月(第二期)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受理、核准工作。经核查,本次龙华区共82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6年3月23日后经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部门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二)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引进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户籍条件:具有深圳户籍。
(五)社保条件: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六)其他条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七)补贴申请时间:2020年11月。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人力资源局625室,邮编:518109,联系电话:23332027转420)。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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