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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辖区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3号)第九条“企业应当在培训计划备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该批次的培训任务”及第十条“企业应当在培训项目结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员工“适岗培训”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等相关条款规定,目前“适岗培训”相关企业已进入“培训补贴申请”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训稳岗的工作部署,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稳定员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间要求完成培训。相关企业应当在“适岗培训”计划备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该批次的培训任务,提前完成或者需提前终止的培训项目,企业可以主动进行结业登记。
二、严格按照补贴申请时限提交申请。相关企业应当在“适岗培训”项目结业登记或完成该批次的培训任务之日起6个月内,向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员工适岗培训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企业请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在登录“人才一体化”系统申请“适岗培训补贴”。
三、按要求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应当建立“适岗培训”培训档案,将培训计划、培训课表、培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培训视频和照片、培训总结以及其他等相关台账资料及时归档,并保留3年以上,以备核查。
四、真实规范开展培训。按照“谁申领,谁负责”的原则,“适岗培训”相关企业应确保所申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企业、培训平台所属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应款项将被追回,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记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年内不受理相关企业、培训平台和个人的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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