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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定于2021年7月5日起启动我区2021年第一批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培养目标
福田区2021年第一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总名额500人,申报第一批职业(工种)目录详见下表。
二、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福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9日下午18:00截止。
(二)申报网址:
培养计划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福田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评审:人力资源部门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查询网址:福田政府在线-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栏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rl_zwdt/zwdt_tzgg/index.html
四、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网址: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福田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联系人:黄小姐,咨询电话:82918165。
特此通知。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7月2日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1 | 智能楼宇管理员 | 中级及以上 |
2 | 电工 | 中级及以上 |
3 | 中式烹调师 | 中级及以上 |
4 | 物业管理员 | 中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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