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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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7月26日,我区已有1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法取得了《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其中16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正常经营,3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证到期未换证,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邮编:518118;联系电话:0755-85222386。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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