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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且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资助标准: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对已获得资助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工业设计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企业获得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后可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款项一次性拨付给企业,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详见附件操作规程)
二、申报时限
8月4日至8月18日。
三、申请材料
具体项目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注: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
(二)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55149988N4442104194006)。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核验完相关材料原件后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事项咨询:
联系人:陈小姐、邱小姐,电话:23336017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303A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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