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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深坪府规〔2017〕2号)《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规〔2017〕3号)的有关规定,我署经过形式审查、专项审计、署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18年第二批重点领域企业(机构)及科技型企业认定结果在我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署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署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署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89320361、0755-2833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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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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