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依据
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已享受《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发放名单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来访、来电反映。(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301室,邮编:518000,联系电话:0755-26660524)。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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