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罗湖区2021年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9-06 14:18:51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罗湖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定于2021年9月3日起启动罗湖区2021年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培养目标

罗湖区2021年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总名额20人,申报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详见下表。

二、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18:00截止。

(二)申报网址:

培养计划申请:企业登录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罗湖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根据系统提示申报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三)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评审:我局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szlh.gov.cn/lhrlzyj/gkmlpt/index(罗湖政府在线-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栏)

  四、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网址:企业登录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罗湖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我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我局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联系人:钟先生,咨询电话:25438355。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9月3日

罗湖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名称 等级
1 贵金属首饰制作工 中级
2 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 中级
3 中式烹调师 中级
4 中式面点师 中级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