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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创客团队项目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企业为创客个人或创客团队成立的企业,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即2019年1月1日后)可申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内在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赛事中获奖的创客团队;
(2)近两年内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
(3)近两年内在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赛事中获奖的创客团队,并已获得相应奖励,大赛为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
三、资助标准
1、经区认定的创客团队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3、对获得国家、省、市、区(不含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到我区注册实施的,经认定后给予各级比赛所获奖金2倍、最高100万元的落户补贴。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23日 18:00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24日
提交地址:
(1)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新安街道办事处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综合窗口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7)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8)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9)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综合窗口
(10)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综合窗口
(11)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罗田市场斜对面)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或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也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联系电话:27660224、85908590。
五、申报材料
1、《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奖金领取证明材料或获得市级资助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证明材料;
4、奖金或资助的银行盖章流水单;
5、属于创赛团队组成立企业的需提交参赛报名表、团队成员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商事登记信息及股东持股情况)、参赛成员一致同意该创办企业申报本项目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提供原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由所在企业出具,加盖公章);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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