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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和《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有关规定,现就数字音乐文化产业总部项目制定如下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数字音乐文化产业总部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音乐娱乐(深圳)有限公司
三、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强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合作”。随着时代的发展,用户需求的多样化和信息技术水平的进步给音乐文化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音乐文化产业不再局限于满足用户听歌的需求,而是向着短视频、直播、电影、综艺、游戏、智能服务、音乐筛选、影音效果等泛音乐层面不断拓展。而随着智能设备的普及,音乐文化产业应用场景也延伸到汽车、智能音箱、可穿戴设备上。南山区音乐文化产业基础雄厚,建设数字音乐文化产业总部有助于为社会提供更丰富的内容、更创新的技术、更生态化的服务,不断提升大湾区在音乐文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二)可行性:数字音乐产业总部项目的产业类型、发展潜力以及在产业链中的带动作用与后海中心区的规划高度契合,将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一是释放音乐全方位的价值,持续整合优势资源,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增长和发展。预计未来五年(2021-2025年),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连同其一二级子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000亿元,形成地方财力11.8亿元。二是推动音乐产业生态发展,吸引一大批产业链上下游生态伙伴企业在周边聚集(如音乐人入驻、音乐厂牌集群效应等),进一步提升音乐文化产业能级,打造深圳大湾区数字文化产业中心。三是为深圳市创造大量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吸引各地高端人才入驻,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机会,为青年一代打造有收获有成长的事业空间。四是为全社会提供更好优质的音乐服务、更领先的音乐教育、更高端的音乐交流、更多元的音乐公益。
(三)建设内容:项目将建设总部管理、研发试验、交易结算等总部功能中心,音乐表演排练基地及音乐文化体验中心。
(四)初步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78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企业资质
(一)产业类别:A0504 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
(二)资质和经济贡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经核定的深圳市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控股母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亿元。2020年度纳入深圳市营收合计不低于150亿元,形成深圳地方财力合计不低于2亿元。根据总部项目独立建设配置标准,联合体承诺未来5年期内(2021-2025年)在深圳市累计形成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亿、形成深圳市地方财力不低于11.8亿。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意向区位:后海中心区A15地块;
(二)用地规模:约6788.4平方米;
(三)用地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
(四)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78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总部办公,配套小部分商业;
(五)土地出让方式:挂牌出让,具体招拍挂条件以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六)期限:30年;
(七)权利限制:项目中100%的建筑面积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其中不低于60%部分为自用部分建筑,其余部分为非自用部分建筑,非自用部分建筑的办公面积不低于50%。自用部分建筑不得出租,非自用部分建筑允许出租,最高租金为出租时市住建部门发布的房屋租赁参考价的70%,租赁对象为南山区政府认定的与总部企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
备注:用地规模、建筑规模、用地功能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查询: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szns.gov.cn/nsqfgj/gkmlpt/index)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6542449
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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