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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核电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为服务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依据财政部和我局有关规定,拟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资格
1. 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承担政府机关委托业务的经验和基础。
2. 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领域工作业绩、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 申报单位在以往参加国家能源局的技术支持项目过程中,若存在项目成果未通过验收、违约等现象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4. 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外聘工作人员,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负责实质性工作。
(三)项目基本要求
1. 项目工作内容要对核能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2. 项目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资助,工作成果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请选择可在10月15日前送达的邮递方式,晚到恕不受理。
2. 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国家能源局《项目任务申报书》,提出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绩效目标、经费预算及测算说明、主要参与人员情况等。
3. 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5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院),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tong@nea.gov.cn。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童,010-81929303。
三、任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经费
(万元/年) |
1 | 核电厂消防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目 | 1. 协助开展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管;
2. 审查核电厂消防设计、验收申请材料; 3. 承担核电厂消防专家委员会议相关工作; 4. 支持专家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编制相关审查工作规则。 |
30 |
2 | 核电厂电源安全评估项目 | 1. 对全国核电厂输电线路、应急柴油发电机、移动电源等可靠性进行评估;
2. 提出加强相关设备可靠性管理的改进建议。 |
50 |
3 | 核电建设运行专项监管技术支持项目 | 1. 协助开展核电建设运行专项监管
2. 制定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3. 起草专项监管工作报告 |
40 |
4 | 核电舆情监测与应对技术支持项目 | 1. 核电舆情实时跟踪监测
2. 及时发现和报送重大或突发核电舆情,同时分析并提出应对建议等。 |
45.84 |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执行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2.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于评审后通知入选单位,未能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国家能源局核电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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