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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将光明区2020年度人才载体认定资助项目拟资助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
联系人:乔工
电话:0755-8821047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1511室
邮编:518107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22日
名单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人才载体项目 | 拟资助金额(万元) |
1 | 深圳湾实验室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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